2020-01-03
廣州企業有這九類行為易入稅務“黑名單”
作者:admin 點擊:1753
稅收違法“黑名單”是為了維護正常的稅收征管秩序,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通過建立重大稅收違法案件公布信息系統和利用國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等渠道,對外公布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并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和管理措施的制度。
九類行為易入稅務“黑名單”:
1、偷稅;
2、欠繳應納稅款,妨礙稅務機關追欠繳稅款;
3、騙取出口退稅;
4、抗稅;
5、虛開増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
6、虛開普通發票;
7、私自印制、偽造、變造發票,非法制造發票防偽專用品,偽道發票監制章;
8、走逃(失聯);
9、其他(違法情節嚴重、有較大社會影響的)。
錄入“黑名單”系統審批通過后,次月在廣東省稅務局門戶網站上進行公布。同時,還會通過省政府公共信用信息平臺、報紙、廣播、電視、網絡媒體等形式向社會公布。
支持行業協會商會對失信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不予接納、勸退等;相關部門和社會組織在行政許可、新增項目審批核準、強制性產品認證、授予榮譽等方面予以參考,進行必要的限制或者禁止。
上了稅務“黑名單”的企業,納稅信用級別直接判為D級,而D級納稅信用等級有什么后果?
1、對直接責任人員注冊登記或者負責經營的其他納稅人納稅信用直接判為D級;
2、增值稅專用發票領用按輔導期一般納稅人政策辦理,普通發票的領用實行交(驗)舊供新、嚴格限量供應;
3、對出口企業,退稅管理類別直接定位四類,從嚴審核辦理退稅;
4、縮短納稅評估周期,嚴格審核其報送的各種資料;
5、列入重點監控對象,提高監督檢查頻次,發現稅收違法違規行為的,不得適用規定處罰幅度內的最低標準;
6、D級評價保留2年,第3年納稅信用不得評價為A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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