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5
申請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究竟如何選?
作者:admin 點擊:7151
很多人到公司注冊時都十分擔心,總是在個體工商戶和企業中間猶豫不決,而之后又要選擇是申請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自主創業確實好艱辛啊。可是,關乎將來企業的未來是不可以粗心大意,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也是有區別的,那么該怎么選擇呢?
申請注冊有限責任公司還是股份有限公司究竟如何選?
有限責任公司別稱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要求注冊登記,由50位以下的股東注資創立。每個股東按照認繳出資額對企業負有有限責任,企業的所有財產對其債務義務承擔責任。
而股份有限公司就是指企業資本為股份所構成的企業,股東認購的是股份,其認購的股份為有限公司承擔責任的公司法人。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理應有2人之上200人以下的出資人,注冊資金的最少額度為5百萬元。
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區別?
1、企業所有權和經營權得到分離程度不同
有限責任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程度不高,企業所有者股東往往擔任公司的管理者;而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程度很高,管理者有很多限制條件。
2、股權證明不一樣
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證明為驗資報告,而且不能隨意轉讓和流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證明為股票,是能夠隨意轉讓的。
3、設立公司不一樣
有限責任公司是發起設立,由股東發起并認繳出資額,股份有限公司能夠是發起,也能夠設立,還可以是募資設立。
4、股東或是出資人總數的要求不一樣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總數是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總數為2人之上200人以下,且過半數的出資人在我國境內有住所。
5、股權轉讓要求不一樣
有限責任公司股東間能夠隨意轉讓其所有或一部分股權,向股東之外的人轉讓股權的狀況下需從下列幾個方面來了解:
①應當經過其他股東過半數同意。
②股東應就其股權轉讓事項書面通知其他股東征求同意,其他股東自接到書面通知之日起滿30日未答復的,視為同意轉讓。
③其他股東半數以上不同意轉讓的,不同意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
④經股東同意轉讓的股權,在同等條件下,其他股東有優先購買權。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東對外轉讓股權的,除法律限制外,是能夠隨意轉讓的,而且其他股東沒有優先購買權。
上面就是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一些介紹,具體注冊公司時是選擇哪一種形式要根據自身的情況來定,如果您對這方面還是不太明白,可以委托專業的
公司注冊代辦機構,通過對方專業的判斷來確定到底應該注冊哪種類型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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