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3-27
哪些商標屬于惡意注冊?
作者:admin 點擊:1287
此次疫情期間,許多“李文亮”“火神山”“雷神山”等與疫情相關的商標提交了注冊申請,全部被駁回。這些都屬于惡意注冊,根據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定,都是屬于有不良影響的。
那么對于普通的商標申請來說還有哪些商標是不能申請的?哪些商標注冊有不良影響?哪些是惡意商標注冊申請?下面就跟著小編來看看吧。
哪些商標屬于惡意注冊?
1、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
2、有政治上不良影響;
3、含有我國國名導致國名濫用;
4、有害于種族尊嚴或感情;
5、有害于宗教信仰、感情或民間信仰;
6、與各國法定貨幣相同或近似;
7、與我國各黨派、政府機構、社會團體等名稱、標志相同或近似;
8、與黨政機關的職務或軍隊的行政職務和職銜名稱相同;
9、含有公眾人物姓名或近似文字,易產生消極、負面影響;
10、誤導公眾的不規范使用漢字或成語;
11、有其他不良影響的。
除此之外,囤積、搶注商標等行為也屬于惡意注冊,將依法駁回。
判斷惡意商標注冊申請的考慮因素:
1、申請注冊商標的數量;
2、指定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務的類別;
3、商標交易情況;
4、申請人所在行業、經營狀況;
5、已生效的行政決定或裁定;
6、曾從事商標惡意注冊行為、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行為的情況認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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